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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印制度

  学院印章是学院职责的证据,是一种职责权力的标志,具有法律和凭证作用。为方便工作,正确使用印章,特制定如下制度:

  一、印章使用流程

  由办公室保管,并对学院印章的使用负责。使用时需填写《经济与管理学院用印申请》,经学院主管院领导或分管院领导批准后,到办公室盖章,并在使用登记本上作好使用记录。

  二、印章使用登记

  为明确责任,便于查询,使用印章除履行一定手续外,还要严格登记。

  用印登记项目主要有序号,用印时间,用印部门,事由,签批人,印数,经办人等。

  三、印章使用要求

  印章使用要慎重、安全、准确;不按规定程序,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使用印章;对不让看内容的信件、材料或空白信函、表格,拒绝用印;用印登记内容和用印项目必须一致。

  四、印章管理

  (1)上班期间,学院印章由办公室指派专人保管并负责用印,印章管理者要自觉遵守有关制度,严格履行用印手续。

  (2)假期期间,印章交由值班人员管理,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制度,严格履行用印手续。

  (3)印章使用登记等情况要归档、存查。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者,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五、本制度2008年10月制定,2010年10月修订。

附件:经济与管理学院用印申请表